一是保基本。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相关资金101.8亿元。
二是补短板。中央财政通过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支持和引导地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以及探索医教结合等。201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6.4亿元。
三是促公平。指导地方在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办好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